民国建房子也要报建及交管理费的。。。。。。
新中国成立前,土木工程建筑业分泥水工、木工、石工、棚工等,多各自设队,规模不大,大多属个体经营;有些则受雇于建筑商。民国18~27年(1929~1938年),九江圩有奇珍、关玉记等承接大小工程的建筑店。日军侵占九江期间,建筑业纷纷倒闭或关门。36年(1947年),九江圩仅存三家规模都很小的建筑店。民国18年,九江商会下辖22个同业工会,南海县九江建筑业职业工会九江分会就是其中之一。民国卅七年(1948年),九江西方大稔的张姓人家小修房屋,承接该建筑工程的建筑商为关玉记,施工承建人为周炳棠。动工前需向南海县九江建筑业职业工会九江分会报备,并由承建人缴纳福利金(估计相当于现在施工管理费)后取得“建字第133号”兴工证。可见当年行业的相关制度已是相当规范和完善。 文物alww16; 顶顶顶 发表于 2014-2-6 11:37 PM static/image/common/back.gif
文物
alww4;你也真够勤力的,甘夜仲出来顶贴。。。。明天不用上班?alww53; 顶顶 高空侦察 发表于 2014-2-6 11:42 PM static/image/common/back.gif
顶顶
谢谢高高在上的兄弟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alww42;alww13; 小修房屋.要交230萬元.都几利害.老师一个月薪水不足20萬元. 淡定 发表于 2014-2-6 11:39 PM static/image/common/back.gif
你也真够勤力的,甘夜仲出来顶贴。。。。明天不用上班?
初十alww51; 飞过 因帅被判三年 发表于 2014-2-7 01:39 AM static/image/common/back.gif
飞过
你姓陈架?Onion2;:fuck 人地有专利嫁:xiao.gif 從兄台提供之文物獲悉.稱客人同志非共黨專利.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