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51年夏要交的公粮数(农业税)
1950年,南海县政府派财粮助理员驻南海县第五区,协助县财政科征粮队征收公粮(即农业税)。1951年1月,九江乡改编乡制,分为东南乡、西乡、北乡、九江圩。照片显示,是1951年8月5日当时第五区西乡(现九江下西乡)乐只村第10号岑姓农户所缴交的夏粮征收任务(农业税)收据,当年夏征公粮的任务是50市斤,单价为605元,折收代金数应为30250元,但实收为30300元(再次证明100元以内的数目,将按四写五入的方法处理)。。。。。。。全年是否以春夏秋冬按季征收,需待考证。 滑过。。。顶顶 个个都晒晒D珍藏出来啊 吹兵兵 发表于 2014-2-20 06:06 PM static/image/common/back.gif
滑过。。。顶顶
多谢吹兄滑顶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alww53; super123456789 发表于 2014-2-20 08:00 PM static/image/common/back.gif
个个都晒晒D珍藏出来啊
就差靓女你啦!。。。。。。。。alww4; 顶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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