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国国旗法很早就颁布了,但是很容易被忽略,我把我国国旗法(2020年修正)摘录如下:
第七条 国庆节、元旦、春节和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日,各级国家机关,各人民团体及大型广场,公园等公共活动场所,应当升挂国旗;企事组织、村民委员会、居民委员会、居民院(楼,小区)有条件的应当升挂国旗。
第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升挂国旗的,应当早晨升起,傍晚降下,依照本规定应当升挂国旗的,遇有恶劣天气,可以不升挂。
第十九条 不得升挂或使用破损、污损、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,不得倒挂、倒插、或者以其他有损国旗尊严的方式升挂、使用国旗。
补充内容 (2021-5-16 09:54 PM):
应为:企事业组织,特此更正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