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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例1:3月14日,九江下西村民小英(化名)接到一自称是“某公安局文警官”的电话,称小英涉嫌犯罪要配合调查,要求将所有资金共14万元转入指定账户进行“假性冻结”,并索取了银行卡号和密码,一周后小英再联系“文警官”发现自己被拉黑,小英意识到被骗于是报警。 案例2:3月7日,刚到九江就业的小莉(化名)接到自称是“某通讯局”工作人员的电话,称小莉注册的手机号码发送诈骗短信,需要转交公安机关处理;接着对方将电话转接到“某公安局周警官”,“周警官”称小莉涉嫌犯罪需要配合调查,指引小莉从不同贷款软件仲提现额度筹集15万元转账到指定账户,事后小莉接到反诈中心电话才知道自己上当受骗。 诈骗手法:骗子通过非法去到获取受害人信息,如身份证号、住址等来取得受害者初步信任,接着发送虚假通缉令、逮捕令等,利用受害人的恐慌心理,使受害者急于自证清白答应配合其所谓的“调查”,将钱款打入“安全账号”,事后拉黑消失。 民警提醒:公检法机关不存在“安全账户”或者核查账户,更不会让公民提现转账汇款,也不会通过电话、QQ、网页等形式办案,部门之间不会互相转接电话;请广大市民保护好银行卡号、密码、验证码等相关信息,谨防上当受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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