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朋友发给我一张照片,说是今年九江迎春花市的牌坊,他觉得两侧的对联有点奇怪,问我有什么看法。图片如下: 对联文字(依横额文字的走向来区分上下联) 诗酒渔场,百花开儒林。(平仄平平,仄平平平平) 烟火九江,贤达固思源。(平仄仄平,平仄仄平平) 从对联内容看,嵌入了九江文旅宣传主题和企业名称,有乡贤反哺故土的情怀,有儒乡文化繁荣的愿景,文思清晰,立意甚好。只是这副对联,仅具对联之形,而无对联之质。不合联规之处甚多,对联六要素——字数相等,词性相当,结构相称,节奏相应,平仄相对,意义相关。除了字数相等一项符合,其余五项皆有所欠缺。仅撷取一二如下: 一、同义合掌,上下失对。 “诗酒渔场”对“烟火九江”,词性大致相对,但第二字“酒、火”同为仄声,第四字 “场、江”同为平声,失对。按就上不就下处理,“火” 字处应改用平声字,“江” 字处应改用仄声字。“渔场”“九江”同表一地,义同合掌。 二、音步失替,联尾乱脚。 “百花开儒林”,句尾连续四个平声字,音步处“花”“儒”都是平声,失替。联脚“林”字平声,犯对联大忌“乱脚”,“儒林”二字处应改用仄声字。 三、驴唇马嘴,结构失衡。 (1)“诗酒渔场”与“花开儒林”,“ 烟火九江”与“贤达思源”,两个句子,前后半句的内容都关联不大,鸡头鱼尾,义不连贯。 (2)“百花开儒林”“ 贤达固思源”,句型、词性不一致,句义无关联,不成对仗。 百花 ‖ 开 儒林, “主谓宾” 句型。主语“百花”为冠数偏正式名词,谓语“开”为动词,宾语“儒林”为偏正式合成名词。 贤达 ‖ <固> 思 源,“主状谓宾”句型。主语“贤达”为同类并列式名词,状语“固”为副词,谓语“思”为动词,宾语“源”为单纯名词。 “百花”“贤达”皆为名词,勉强成对;“开”动词,“固”副词,不成对;“儒林”为偏正名词,“思源”为动宾短语,不成对。儒林百花盛开,乡贤饮水思源,两个无关联的事物,不成对。 四、若强将“源林”二字按顺序嵌入联尾,则上下联反过来。毛病如故,依然存在失替失对,上联末字还是得改用仄声字。 烟火九江,贤达固思源。(平仄仄平,平仄仄平平) 诗酒渔场,百花开儒林。(平仄平平,仄平平平平) 依对联规则,上联末字必须使用仄声字,下联末字必须使用平声字。“源林”两字都是平声,若要嵌入,只能放在句首或句中非音步(节奏点)的位置,不能放在句末。
附:平仄声调区分方法 1.按现代汉语四声分:第一第二声为平声,第三第四声为仄声。 2.按中古汉语(广韵、平水韵)分:平上去入四声,平为平声,上去入为仄声。 3.按粤语“六调九声”分:第一第四声为平声,其余皆为仄声。
无规矩不成方圆,凡事皆有其依循的规则,对联亦然。中国楹联学会制定有《联律通则》,这在对联创作实践中,相当于是需要大家共同遵守的根本大法。当然,若只是私下把玩,可以不依这个规则,自己喜欢怎么写就怎么写,此乃各人自由。但若是公共场所堂而皇之地摆出来,还是需要规矩一点,免得被人笑话。尤其是政府部门主导的活动,堂堂的文化正规军,更是容不得半点马虎随便,否则,便不只是贻笑大方那么简单了。弄不好,政府的面子,当地文化界的面子,都有可能被丢得干干净净。 素有儒林之乡美誉的九江,大庭广众之下出现这种三不靠四不像的文化产品,实在不应该啊! 好想再次问一下头顶那一片飘忽的云彩:儒林文化这块牌子,我们究竟还能挂多久?
补充内容 (2023-3-24 12:08 PM):
更正:“贤达固思源”中状语“固”的标识符号应为[ ],上文错用了补语符号<>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