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来那位女同学的家长是有理的,受大众同情和理解。但那位家长出手那一刻就注成大错,解决方法错了,已经构成犯罪行为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同治安管理处罚法 43条之规定:殴打他人的,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:
(一)结伙殴打、伤害他人的;
(二)殴打、伤害残疾人、孕妇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;
(三)多次殴打、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、伤害多人。
这位家长成了网红,反教材。这就能解决问题吗?从事件里看到这位家长是个不理性的人,有暴力倾向的人。挑战国家法律用个人的方法解决问题真可笑是不是看得多港产片,动不就用武力。你的拳头就是法律、就是教育。这样只会给你女儿心中留下对爸爸不好印象,对她身心成长造成阴影。你的气出了事情能完满解决吗?
从这次事件可以看出九江的教育那层遮羞布被揭开了,看看日后教育界如何解决和正视校园凌辱事件。希孩子们能有一个净土之地安心学习。 |